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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远市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2 16:16:37 浏览量:857

根据《2021年招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就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于笔试结束后当天在本网站发布如有递补情况,将电话通知进入递补的考生

    (一)时间

     514日(周五下午2:00-5:00)  

(二)地点

    招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温泉路128-1号金融大厦,请在大厦附楼南门进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526房间)。根据《简章》中规定,考生在对应岗位规定现场资格审查当天提交材料不全的,须现场签承诺保证书并于对应岗位规定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的第二天下午5:00前将所缺材料送至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金融大厦526房间)。

    (三)资格审查内容(资料按附件2排序、装订)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按照《简章》中“三、现场资格审查”部分相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除《简章》中“三、现场资格审查”部分规定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外,有下列情况的请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信。

    2)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现在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信。

    3)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和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个人人事代理证明或档案托管证明,并出具承诺书(具体样式见附件3,需要手写)。

    4)报名时至今无工作单位的,出具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个人人事代理证明或档案托管证明,并出具承诺书(具体样式见附件3,需要手写)。

    提供证件及证明材料时,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取得专科(含)以上学历的提供登录“学信网”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9月1日后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提供登录“学位网”打印,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审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照片、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2021年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招远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的《未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书承诺书》、在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等留存原件;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证明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等其他证明资料须经有关部门加盖公章后留存原件。请考生将有关材料按照附件2所列清单的顺序排列、装订。《资格审查材料清单》由考生按要求填写,并自行打印,作为装订材料第一页。

    (四)资格审查步骤

    第一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资格复核。考生持经两名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到“资格复核处”复核。

    第三步:缴费。通过复核的考生持经复核人签字的《2021年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到“收费处”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请自备零钱(按照鲁价费函〔2016〕2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标准为70元),收费工作人员交给考生发票(发票请妥善保管,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出示)。

    (五)审查前确认

    为确保资格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致0535-8216837,并通过发送邮件到zyrsjdpk@163.com的方式予以确认。

    邮件发送主题格式如下:

    报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代码+放弃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其中报考岗位代码考生请根据个人报考情况查询本网站所发《简章》中的附件1,也可查询本通知附件1。

    (六)注意事项

    1、根据《简章》规定,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经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因现场部分资料需考生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如果考生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有关材料和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证明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等经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留存原件的证明资料,考生若经过面试后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不再返还;未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招聘主管机关将为其保存至本次招聘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公示期满后,若有需要请考生本人在本次招聘考察体检人员公示期满之前致电(0535)8216837约定时间持身份证件前往领取,逾期将集中销毁,不再保存。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简章》办理。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山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1:未就业承诺书.doc

附件2:材料清单.doc 

    

 

 

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

                           202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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