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烟台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22-04-11 09:58:04 浏览量:1015
现对报考条件中关于“相关学历证书等应于2022年3月31日(含)以前取得”进行补充说明:
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于2022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2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2021年及2021年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2年3月31日(含)之前取得。
供稿单位:党群工作部
供稿人:王海涛
审核人:相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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