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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烟台黄渤海新区考选优秀毕业生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8 10:02:36 浏览量:134

  为做好烟台黄渤海新区2025年考选优秀毕业生有关工作,经研究,现将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时间

  5月6日(8:00—17:30),截至5月6日17:30未到的视为弃权。

  (二)地点

  烟台黄渤海新区人力资源市场(沭河路31号自贸区国际人才港裙楼一层)

  (三)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1.身份证(双面)、学生证(封面和首页)原件及复印件。

  2.亲笔签名的个人诚信承诺书原件。

  3.学生干部证明材料〔需写明所任职务、任职起止时间,加盖校(或院、系)党组织公章〕原件。

  4.中共党员证明材料(需写明入党时间及转正时间,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原件。

  5.国家统一招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书面承诺原件;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采用考选简章中附件4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原件。报名时有工作单位,但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学历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6.国家统一招生,2023年、2024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本科及以上阶段的学历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承诺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未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本人自费缴纳除外)〕原件;提供档案存放证明〔档案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原件及复印件。

  7.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个人书面承诺〔承诺填报专业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原件;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承诺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未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本人自费缴纳除外)〕原件。

  8.与国(境)内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海归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原件。

  9.“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交本科及以上阶段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生源地证明材料(全国项目山东生源的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承诺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未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本人自费缴纳除外)〕原件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相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志愿服务证》和服务地相关机构出具的考核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资格审查时需按以上顺序排序,涉及同一部门单位的,可以合并出具;需提供复印件的,数量均为1份,由考选主管部门留存。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考选资格。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选资格。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因故不能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的,可延后至考察前提供,其他材料需按时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有特殊情况的,考生需提前与考选主管部门联系。

  (四)其他要求

  1.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考生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准予参加面试,考生参加面试及体检时须出示面试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管。

  3.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二、面试

  (一)时间

  拟定于5月7日面试。

  (二)地点

  烟台黄渤海新区。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体检

  根据考选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具体事宜面试后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饮食、作息。

  四、其他注意事项

  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以免影响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考生在考选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5-6396190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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