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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烟台市教育系统选拔高层次短缺人才公告(379人)

发布时间:2018-11-26 14:15:16 浏览量:1125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等规定,烟台市教育系统面向优秀毕业生选拔高层次短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设置东北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两个考点。招聘计划共计379个,具体学科分布及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2、3。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可向西南大学考点调剂,调剂后的招聘计划在烟台市教育局等网站公开发布。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9年应届或择业期内(2017年、2018年)未就业往届、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9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非山东省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公费师范生只能报考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教师岗位。

       3.普通全日制博士毕业生。要求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所学专业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书(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与学段和报考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其他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等),除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10月24日之前取得。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拟到东北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考试选拔的,请于10月24日18:00-10月30日12:00进行网上预报名;拟到西南大学考点参加考试选拔的,请于10月24日18:00-11月6日12:00进行网上预报名。

 

      2.方式。填报《报名表》(见附件4),内容必须详实完整,将电子邮件发入指定邮箱yantaizhaopin2018@163.com,邮件名称为“考点+报考岗位+姓名”,以其它形式材料报名无效。“考点”为东北师范大学或西南大学,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考点报名,不接受重复报名;但报考人员在同一个考点内可以报考多个符合条件岗位(如遇同时报考岗位面试冲突,报考人员应提前选择好)。“报考岗位”要按照附件2、3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网上预报名后,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可参加考试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未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现场报名。

 

      1.时间和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10月31日9:00-17:00,11月1日9:00-11:30,地点于10月29日在烟台教育局网站发布。

 

       西南大学:11月7日9:00-17:00,11月8日9:00-11:30,地点于11月5日在烟台教育局网站发布。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初审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中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往届硕士以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含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派遣证。

 

       (5)教师资格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报考非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不需提供)。

 

       (6)普通话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报考非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不需提供)。

 

       (7)佐证考生获得重要荣誉和奖励的证书。

 

       (8)博士毕业生须提供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等情况。

 

       (9)招聘岗位“其他要求”栏有“研究方向”(附件3“招聘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10)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考生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证明:a.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b.党员证明(须毕业学校组织部门盖章,二级院、系盖章无效)。

 

       (11)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初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初审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一天下午5点前提交,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选岗、签约、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微信群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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