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镇街社工站社会工作者招聘简章(10人)
发布时间:2021-09-15 11:06:49 浏览量:1264
为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专业优势,在镇街辖区有效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和社区治理等民政工作的综合性服务,本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开发区镇街社工站社工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本次招聘3个岗位,共10名计划,详见《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心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从业记录,未参与非法组织。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6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相关职业资格及年龄标准。
(二)A类岗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社工证或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毕业(心理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社区服务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员。
2.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止到报名时间截止日)。
(三)B类岗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基层服务经验。
2.具有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常住户口,以户口簿为准(落户时间截止到报名时间截止日)。
(四)C类岗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企业管理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人力资源、项目管理、企业管理等相关行业满2年;
3.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止到报名时间截止日)。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4日9:00-2021年9月16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地点: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D座4楼407办公室
应聘人员本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以上两项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学信网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照3张、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A类岗位的需提供社工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初审与缴费:由专人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现场缴纳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缴费证明、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版)领取笔试准考证。享受减免政策的,不收取考试费用。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确定人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名单,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笔试部分:
1.笔试不划定范围,为综合类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社会工作知识、社区工作实务等内容。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
3.报考人员持《笔试准考证》、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面试部分: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应变及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三)考察与体检
应聘人员自行前往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应根据查实的内容、结果,确定是否聘用。若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选一经聘用,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聘用后员工薪酬待遇按照开发区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按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详细阅读招聘简章内容并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本次招聘活动所涉及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名单等相关信息均通过开发区社会组织党建中心“碧海红帆盟心共建”官方公众号发布,若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简章由开发区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18254501739(唐)
15820050050(孟)
0535-6396172(开发区人社局民政处)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4日
附件
1.岗位需求表
2.应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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