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2026年“泉优计划”优秀青年人才选聘139人
发布时间:2026-02-14 19:32:35 浏览量:205
为加快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提升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济南市决定组织实施2026年“泉优计划”优秀青年人才选聘工作,面向国内外高校选聘优秀毕业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26年,济南市及所属区县事业单位共计划选聘优秀青年人才139名,范围是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岗位详见《济南市2026年“泉优计划”优秀青年人才选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附件2)。
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立场坚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作风踏实,态度端正,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实践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职位要求的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能够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5.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秀,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截至2026年3月,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以后出生);
7.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已被国家和地方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谈、资格复审、综合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公告及相关信息通过“灯塔—泉城党建”网站(https://jinan.dtdjzx.gov.cn/)及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
(一)网上报名
有意向报考的人员,登录公告网站,下载并填报《济南市2026年“泉优计划”优秀青年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详见《济南市2026年“泉优计划”优秀青年人才选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附件2)。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9:00—3月6日17:00。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济南市2026年“泉优计划”优秀青年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word电子版,无需签名扫描)。
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为保证考试公平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发现兼报者,即取消选聘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填报信息时,报考人员应参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单位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济南市2026年“泉优计划”优秀青年人才选聘岗位汇总表》进行查询。
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形式,反馈网上报名审核结果。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已通过网上报名的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以现场审核为准,未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现场进行面谈登记,由用人单位发放《面谈通知单》。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3月20日(9:00—17:00)
地点:山东国际会展中心四号馆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日照路1号
报考人员可乘坐K216、523路公交车(威海路二环西路站下车)及地铁2号线(二环西路站下车)。为方便广大考生,将增设地铁2号线(二环西路站)前往山东国际会展中心的免费摆渡车。
2.资格审核程序
报考人员登录公告网站,下载并打印《济南市2026年“泉优计划”优秀青年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并签字后,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现场需提交的材料有: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②《济南市2026年“泉优计划”优秀青年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须含近期免冠证件照及本人手写签名;
③《报考诚信承诺书》,承诺书须本人签名后提交。
用人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及时确定审核结果。报名结束后,除博士研究生岗位以外,最终确定的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相应取消或核减选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情况,在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取消计划岗位的报考者,可按规定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者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用人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面谈
面谈于2026年3月21日开展。报名和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须按照《面谈通知单》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谈。面谈采用百分制计算,设置合格分数线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综合测试范围。按照岗位计划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综合测试人选。面谈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选聘。面谈合格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综合测试人选。进入综合测试人选将通过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进入综合测试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如资格复审结果与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发放综合测试阶段《笔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3.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获得科研成果及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
6.岗位要求党员身份的,提供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放弃。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是放弃造成的空缺,可根据面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2个阶段,进入综合测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全部参加。
1.笔试
笔试内容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有关内容确定。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为保证选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部门根据岗位选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6年4月25日14:30—16:30
报考人员凭《笔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2026年4月26日,具体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
3.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综合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测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测试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岗位报考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用人单位与考察体检人选签订意向协议书。报考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签订意向协议,未签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或出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协议。
(六)考察、体检
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察、体检。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考察、体检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的,取消选聘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视情从同一岗位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且笔试、面试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用人单位和青年人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核,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选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政策措施
新选聘的优秀青年人才纳入济南市直及各区县(功能区)事业编制管理,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确定薪酬。正式聘用后,由市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单位)、区县(功能区)共同培养管理。
聘用后,可在毕业一年内申请办理“海右人才交通卡”,3年内在济南免费乘公交地铁。符合条件的新聘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申领每月1500元的生活和租房补贴,最高连续发放36个月,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15万元。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通讯畅通,若因提供联系信息错误或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本公告由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汇总表》中所列内容,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济南市2026年“泉优计划”优秀青年人才选聘岗位汇总表(市直)
2.济南市2026年“泉优计划”优秀青年人才选聘岗位汇总表(区县、功能区)
3.济南市2026年“泉优计划”优秀青年人才选聘岗位报名登记表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4日
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