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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山东省龙口市考选优秀毕业生简章(20人)

发布时间:2026-03-06 11:18:17 浏览量:1052

  为加大青年干部人才储备,培养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龙口市拟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中,公开考选20名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进行重点培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二)应聘人员须年满18周岁(2008年3月以前出生)。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2001年4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8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3年4月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三)具体岗位设置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党员预备期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报名、公告公示等信息发布网站:龙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ongkou.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录页面。

  (一)网上报名及初审

  报名时间:2026年4月9日9:00—4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4月9日11:00—4月24日16:00

  考试报名网址将发布在龙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ongkou.gov.cn),报名人员请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招聘主管机关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主管机关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6年4月23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联系简章发布的咨询电话。

  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于4月24日16:00前完成网上初审。报名人员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咨询电话。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4月9日11:00—4月2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附件2第16条。

  报名结束后,如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量的3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将在龙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及时登录龙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第15条。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党员身份、学生干部等相关证明材料需按附件4式样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需按附件5式样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截止到面试前三天15:00。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具体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随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具体安排将于4月底前在龙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笔试公告,报名成功人员需于2026年5月8日9:00—5月12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笔试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无法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龙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面试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将在龙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考察、体检。招聘主管机关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主管机关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未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龙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均使用事业编制。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聘用人员编制将全部放在龙口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由组织部门统一安排到全市镇街区进行重点培养锻炼,为期2年。期满后,将根据锻炼期间的工作表现情况,由组织部门统一分配。拟聘用人员不能如期毕业或取得相应学位的,不服从锻炼期安排的,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内容,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如在考试环节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需求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以龙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为准,由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8518365。

  监督电话:0535—8517268。

  附件:

  1.2026年龙口市考选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xls

  2.2026年龙口市考选优秀毕业生应聘须知.doc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docx

  4.相关情况证明(式样).docx

  5.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式样).docx

  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 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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