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补充招聘笔试、面试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4 09:56:17 浏览量:1033
根据《2018年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补充招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
(一)笔试
1.参加人员:报考芝罘区事业单位补充招聘考试岗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
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通过考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请于2018年11月12日(周一)登陆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查询面试相关事宜。
2.笔试集合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3日(周六)上午8:00,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楼五楼会议室(地址: 芝罘区华茂街30号,碧海饭店北200米)。
3.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一科,主要考察考察政治经济理论、法律常识、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及综合写作等方面能力。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8年11月4日(周天)上午10:00前,在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二)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简章》规定,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集合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4日(周日)下午14:30,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楼四楼(地址: 芝罘区华茂街30号,碧海饭店北200米)。
3.面试方式:根据《简章》规定,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
二、注意事项
1、考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不参加考试按零分处理。
2、考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全程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其中,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依次进行面试。考试期间,考生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考生家属等无关人员严禁进入考试地点。
3、考试全程,考生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务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不得穿戴具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或饰品,违者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考生遇到与自己存在亲属、师生、同事等应当回避关系(回避关系详见《2018年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2018年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的人员担任本场考官或考务工作人员时,要主动向本考场监督员或组织管理人员提出回避请求,违者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考生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其中面试结束后到休息室等候,待本场面试成绩公布后统一离开。本场考试未结束前,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规定的场所,否则取消考试资格。等候期间,不得喧哗,不得随意出入。
7、考生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集中公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8、其他未尽事宜以《简章》及《应聘须知》规定为准。
另外,2018年芝罘区事业单位补充招聘相关公告、公示均在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产生问题的,由本人承担后果。
本通知由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5—6225558。
芝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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